1.陕西省内2023年普通高职(专科)应届毕业生。以下简称“在校生”。 2.普通高职(专科)录取后及在校期间,从陕西省应征入伍,退役复学后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;普通高职(专科)在校期间或毕业后,从陕西省应征入伍,退役后两年内(2021年1月1日后退役)的往届毕业生。以下简称“免试退役士兵”。 3.具有陕西户籍和退役证的普通高职(专科)应届、往届毕业生(含自愿放弃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)。以下简称“非免试退役士兵”。 上述三类招生对象中含五年一贯制、“3 2”连读毕业生,但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结业生等不得报考。
招生对象
1.陕西省内2023年普通高职(专科)应届毕业生。以下简称“在校生”。
2.普通高职(专科)录取后及在校期间,从陕西省应征入伍,退役复学后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;普通高职(专科)在校期间或毕业后,从陕西省应征入伍,退役后两年内(2021年1月1日后退役)的往届毕业生。以下简称“免试退役士兵”。
3.具有陕西户籍和退役证的普通高职(专科)应届、往届毕业生(含自愿放弃免试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)。以下简称“非免试退役士兵”。
上述三类招生对象中含五年一贯制、“3 2”连读毕业生,但未达到毕业条件的结业生等不得报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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